胡小弟腹部疼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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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切除盲腸後狀況仍沒改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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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才發現是神經母細胞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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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家屬指控3名醫師醫療疏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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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求償408萬元;士林地院根據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報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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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認定醫師的診斷和處置符合醫療常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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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判決胡家敗訴。
國小3年級的胡小弟2008年11月3日腹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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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到綜合醫院就醫,顏姓醫師觸摸診斷,認為是急性扁桃腺發炎合併腹脹;因病狀未改善,2天後安排X光檢查,發現上腸道積便,開藥給他服用。
胡小弟吃完藥,當晚肚子又劇痛,到醫院急診,陳姓醫師抽血發現發炎指數上升、白血球偏高;又聽黃姓醫師說明「不排除是盲腸炎症狀」,隨即動手術切除闌尾。
胡小弟的家人說,檢驗報告記載「盲腸無發炎反應」,黃醫師卻未據實告知,更沒有進一步檢查;原本3公分的腫瘤長大到9公分,癌症由第一期變成第三期,胡小弟現在接受化療與死神搏鬥,提告求償。
顏姓醫師解釋,幫胡小弟觸診未發現腹部有腫塊,也安排腹部X光檢查,符合規定。陳姓醫師說,當時綜合研判是急性盲腸炎,通知黃姓外科醫師會診,已盡到義務。黃姓醫師表示,術後胡小弟腹部沒劇痛,沒有必要進一步檢查。
法院審酌醫審會的鑑定報告,認為無法證明手術讓胡小弟癌症病情惡化,判胡家敗訴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