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姓工人薪水被扣三分之一,
客戶管理系統建置
,他辭職後重返職場,
客製化網站
,要求勿投勞工保險,
粉絲團經營
,後因酒後駕車死亡,
自然排序
,無法請領死亡給付,
專營FB粉絲團
,打官司找雇主賠償,法官以酒後駕車是犯罪行為,不符勞保條例給付標準,判雇主不必買單。
桃園地院調查,林姓工人5年前到管理公司任職,因薪水被按月扣三分之一償還,他離職後7個月再到同公司工作,主動要求不投勞保,還簽下不入保切結書。
一年多前,林姓工人下班後飲酒,騎機車自撞路樹死亡,家屬無法領取勞保死亡給付,責怪公司未幫他加保,訴請賠償96萬餘元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雇主沒幫林投保,是因林的要求,且加保與否和林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,林姓工人是在下班後酒後駕車,屬於犯罪行為,不符勞保條例請領死亡給付的規定,判雇主免賠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