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有八天就要選舉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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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中選會還在出亂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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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0月24日已公告公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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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未料11月2日又重行公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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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硬是納入行政院意見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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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下一代幸福聯盟和國民黨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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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前案已裁定停止執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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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中選會說要抗告,今天後案開庭,連法官都受不了,當庭直斥中選會「視法律為無物」,堪稱中選會的首例。其實,中選會「視法律為無物」已是連續犯,只要回頭看看當初中選會是如何對待黃士修領銜的以核養綠公投,中選會一貫的態度很清楚,就是「只有我可以,別人都不行」,法院又算什麼! 依公投法第17條規定,政府對公投法意見必須在選舉前28天內公告,就是要確保正反意見在對等呈現、進行討論,行政院延遲提出意見書,中選會違法配合公告,自然影響公平性,中選會對行政院公然放水,已屬違法,奇怪的是,即使法院作出裁定,中選會仍不改其志,令人歎為觀止。 下一代幸福聯盟針對第12案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7日即裁准,且命中選會不得在選舉公報刊登政院新的意見書,但中選會絲毫不理會,不僅印製完成公報,並發到區公所,還提起抗告,企圖在最高行政法院翻案,其中的策略就是拖延,和行政院拖延提供意見書如出一轍,反正選舉只剩幾天,一下子就拖過去了,選舉過了,還有人誰會關心這件事?今天開庭的反核食公投案,又何嘗不是如此?中選會還是一樣策略,幸福盟的案子本月7日就裁准了,中選會文風不動,今天的反核食公投案,法官動作再快,就算今天裁准又如何?中選會還是會使出拖字訣,照舊要抗告,一審法院又奈何得了二審法院?就算二審法院支持原裁定,恐怕選舉早就過了。在中選會的眼中,這場遊戲規則就是這樣,幸福盟、郝龍斌如何玩得過中選會,反正府院都是中選會的靠山,一切以政黨、選舉利益為考量,選舉助攻為先,但荒腔走板的演出,連法官都看不下去,中選會賭這麼大,風險極高,也讓民眾看破手腳,一旦選舉結果崩盤,中選會到底是功臣還是戰犯,恐怕還有一番討論!公投案領銜人、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(中間)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重行公告並另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。記者賴佩璇/攝影 分享 facebook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