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官協會下午發表聲明,
植物工廠
,反駁刑法學者發起連署指稱,
良欣
,台北地檢署聲押涉嫌暴力攻占行政院學生魏揚,
台中財神爺廟推薦
,是「警方負責抓人,
TOEIC
,檢方配合聲押之警檢高度一體作業」的說法,
噴水
,檢協會重申並肯定檢察官是法治國守護人。
檢協會指出,
英中翻譯
,學生對國家政策可以有不同意見,
雜誌攝影
,但不能以暴力攻占立法院、進入行政院,
識別證帶
,破壞議事設施和公物,癱瘓國會運作,這種行為已經觸法,不會因為是學生即與其他人不同,檢警依法偵辦才是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。
檢協會認為,魏揚案是依法偵訊後聲請羈押,雖然法院認為案情非重大,無勾串之嫌而釋回,這是司法機關對個案認定不同,刑法學者不能因此就指責檢察官執法是為政治服務。另一方面,刑法學者卻對學生的脫節違法行為視而不見,這樣對嗎?
【中央社╱台北2日電】檢察官協會今天指出,反服貿學生占領立法院、行政院的行為違法,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,不能因為學生的理念或身分自外於法律規定。
部分刑法學者昨天發起連署,指稱台北地檢署聲押涉嫌攻占行政院的學生魏揚是「警方負責抓人、檢方配合聲押的警檢高度一體作業」、「檢察官已非負有法定性、中立性、客觀性義務的法律守護人」等。
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指出,學生318占領立法院行動,是針對立法院審議中的服貿議題表達不同看法,但台灣解嚴以久,對表達不同意見的人是否可以暴力方式攻占立院?破壞議場設施?癱瘓國會議事運作?答案應該是否定的。
協會指出,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不會因為攻占立法院的人身分是學生,即與一般人有所不同。
聲明中表示,學生323攻占行政院行動,從電視新聞上看到學生不僅擅入行政院各辦公室、翻閱公文,其剪開拒馬、打破玻璃、侵入辦公室的行為具高度違法性,自堪認定,不因學生的理念、身分而自外於法律規定。
檢協會說,檢察官指揮警察進行蒐證,適當時機對犯罪嫌疑人逮捕、訊問,訊後認為有聲押事由向法院聲押,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。本案只是司法機關認定不同,如何能認定檢察官執法受政治力干預、指揮?
檢協會反問,這些連署的學者不知道所憑依據為何?在無具體事證支持下,對於檢察官偵查中作為遽為指謫。難道只因為犯罪嫌疑人是學生,而顛覆學者對於民主法治、尤其刑法規定的解釋?對學生違法視而不見?
檢協會強調,對這些學者的說法感到遺憾,並重申檢察官身為法律守護人的地位不容置疑,不會因為執法結果受誤解而動搖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