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姓女子與卓姓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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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卓妻提告妨害家庭;楊女否認指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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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卓妻沒有捉姦在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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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卓坦承偷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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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還供出楊女肚臍上有刺青。台北地院認定2人有親密關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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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依通姦罪判楊女3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。
卓妻懷孕生子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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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發現丈夫經常半夜出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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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出差頻率很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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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手機有許多曖昧留言。卓向妻子坦承與楊女交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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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並說楊女曾為他墮胎,但2人已協議分手;卓妻怒告2人妨害家庭,卓認錯道歉,卓妻後來撤回對丈夫的告訴。
法院調查,發現楊女在推特貼上12張和卓姓男子出國旅遊的合照,甚至裸露與卓男相擁;2人還互留「全身散發令人魅惑費洛蒙」、「看到妳那張比較興奮」等露骨留言。但楊女否認與卓有不正常男女關係。
法院傳訊卓姓男子作證,卓不但招供,還指出楊女肚臍有龍形刺青,女檢察官當庭勘驗證實。卓並出示手機曖昧簡訊,表示無法對楊女承諾,但也不滿楊女與其他男生出遊。楊女看到卓姓男子無情的指證,臉色鐵青。
法官認為,即使沒有直接證據,但根據卓與楊女的親密照片等情況證據,足以證明楊女與卓有相姦的事實,構成通姦罪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