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姓男子去年夏夜闖入民宅,
中古二手噴字機
,行竊時只穿1條內褲,
禮品生產
,還趁女屋主熟睡,
餐飲冷藏櫃
,偷摸大腿內側,
寵物用品
,被發現「下手的不是丈夫」才敗露行蹤,
高雄清潔打掃
,他因竊盜罪被判刑7個月,
傳單
,但猥褻罪再多判10個月。
桃園地院調查,
攝影工作室
,陳姓男子(40歲)去年7月凌晨3時下班,經過楊梅市曾姓民眾住家,發現曾家沒關上後門,偷偷推開後潛入屋內,還脫掉自己上衣和外褲,只穿1條四角褲在屋內趴趴走搜刮財物。
曾姓夫妻的皮包都放在沙發上,陳男卻沒有發現,一樣值錢的物品都沒偷到,但他看到女屋主曾妻睡在床上,上半身蓋著涼被,下半身穿著1件熱褲,短到只蓋住一半的屁股,頓時心生歹念。
陳男悄悄蹲在曾妻右側,左手小心拉開熱褲,右手偷摸了一下曾妻右大腿內側接近下體處。
曾妻感覺「怪怪的」,睜眼一看丈夫躺在左邊,睡得很熟,驚覺不對,轉頭突然發現右邊有個只穿內褲的陌生男子,馬上大喊「你是誰啦!」並叫醒老公起床抓色賊。
陳男也嚇得撿起衣褲衝出後門逃逸,2天後落網,他坦承竊盜,因為天熱、屋內又沒開冷氣,才脫得只剩內褲。
陳男否認猥褻,辯稱要偷房間桌上的包包時,曾男剛好翻身,他以為被發現,就倒著走要離開,一時緊張踢到椅子,跌坐在地,手不小心碰到曾妻。
但法官查出當時房間桌上沒有包包,就算陳男跌倒後才碰觸,曾妻應該感覺被重壓或感覺疼痛,不會感覺被撫摸,認定陳男說謊,依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判刑7月、趁機猥褻罪判刑10月,合併執行1年3月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