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院調查指出,
,桃園縣政府及中壢市公所,
,放任承商竊占公有地不當營業獲利,
,主管機關明顯有違失,
,監察院6日通過監委沈美真提案,
,糾正桃園縣政府與中壢市公所。 監察院調查指出,桃園縣政府及中壢市公所辦理老街溪加蓋工程,未即時制止承商將河川加蓋工作物轉為商場使用,導致民眾誤認為合法而承購使用權,遭受財物嚴重損失,明顯有怠失。,
回應已關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