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長王金平支持立法院將調查權和聽證權法制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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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今天表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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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已提案修正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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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將公聽會聽證制度法制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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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除了文件調閱權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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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也制定強制聽證與證言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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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並納入罰則。
根據林佳龍所提修正草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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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委員會公聽會可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關係人員出席陳述證言、表示意見並提供相關資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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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應邀人員若沒有正當理由卻拒絕出席、答詢或提供文件資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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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可處以十萬元以下罰鍰;出席者若在會中作出不實陳述、隱匿事實,立法院可移請司法單位,處以「一年以下、得以易科罰金」的刑事責任。
林佳龍說,現在立法院公聽會常常失焦,流於意見各表,又沒有法律效力,行政部門根本不理會;落實聽證制度後,罰則所帶來的強制效力,可幫助資訊透明化。
不過,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認為,現在推動「聽證法制化」剛起步,修法應是「先求有、再求好」;制定過高罰則,在現今兩黨政治下,恐怕有被各委員濫用聽證權、導致政黨惡鬥的危機。
謝國樑指出,聽證制度設立罰則是合理的,但林佳龍的提案已經涉及刑責,隱匿事實要入監服刑,罰則是否過高,應斟酌再三。
林佳龍強調,立院聽證權一定要制度化,「不要怕跌倒而不學走路」,應在錯誤中不斷改進,先實踐再慢慢改善;未來也可設計防濫用規定,如舉行聽證會需經委員會同意。
目前林佳龍提案已付委審查,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表示,已將該案列為優先法案,下周四司委會也將舉辦公聽會,蒐集各方意見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