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邊停車收費巡管員使用PDA(掌上型電腦)、警察騎機車執勤使用「小電腦」算不算「低頭族」?縣議員接到選民服務電話被問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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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還被消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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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議員把「超盧哥」的話貼上臉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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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結果有人笑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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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認為小題大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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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也有人認為該罰。
縣警局交通大隊表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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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警政署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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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正詢問各縣市警局的看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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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已提醒各警分局,騎機車巡邏或執行勤務時要注意,以「停穩、靜止、不占用車道」狀況下使用警用小電腦。
「喂,議員嗎」、「我騎車玩手機被罰,為什麼停車開單員 (巡管員),騎車開單不用罰,是依據那條法律」,縣議員詹江村日前在臉書上,描述接到男子電話,氣呼呼又抱怨又罵。詹認違規就不對,先婉轉說「人家 (巡管員)在執行工作,而且那也不是手機」。
沒想到對方反問「哪條法律保障他們?」詹江村因男子口氣差、似乎喝過酒,告訴對方「對不起我懂不多,你問別人吧」,結果對方回說「我就是要問你」。
詹對形容男子是「超盧哥」,上臉書後引來許多回響。
交通大隊長趙成之表示,已注意這個問題,正彙整意見,在上級進一步指示前,已請員警騎機車執勤時,必須在機車「停妥、靜止、不占用車道」的前提下使用小電腦。
趙成之說,路邊停車巡管員開單時,是否也屬「低頭族」,不少人也向警局反應,目前認定如果在行駛間使用掌上電腦,包括輸出收費單、拍照都不妥,警方執勤時也一樣,已請交通局通知巡管員改善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