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○○二年縱火燒死三名女童的死囚林金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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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昨晚在台北看守所伏法。他伏法前將一小瓶高粱酒一飲而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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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並抽了人生最後一根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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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沒有留下遺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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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被法警一槍斃命。
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在執行林金德死刑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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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回到高檢署說「正義已經彰顯實現,希望三位不幸罹難的兒童能獲得安息,也希望這三位兒童親人刻骨銘心的磨難得到慰藉。」
台北看守所人員指出,林金德伏法後,多名死囚從自己的小電視中收看新聞,得知有「同學」被槍決,但囚情穩定,沒有出現情緒躁動情況,所方會密切注意。
林金德二○○二年七月十一日不滿同居女友離他而去,憤而到女友胞弟家潑油縱火,造成三名無辜女童慘死,被判死刑確定後,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等待槍決。
昨天下午三時許,台北看守所接獲通知,準備執行死囚林金德槍決,即準備死囚的最後一餐、布置刑場。林金德的最後一餐,包括滷蛋、海帶、豆干、豬耳朵等。
下午五時卅分左右,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在台北看守所開臨時偵查庭;編號「七○一九」的林金德心裡似乎早有準備,換上早已準備好的深藍色休閒服及黑布鞋,拖著沈重的腳鐐蒞庭。
林金德在檢察官確認身分無誤後,對所方為他準備的「最後一餐」沒有胃口,將一小瓶高粱酒一口飲盡,並抽完一根香菸後,情緒平靜的由法警押解步向刑場。
傍晚六時卅一分,檢察官問他是否有遺言,他搖頭不語;六時四十分由法醫為他注射麻藥後,趴在刑場中央的棉被上昏睡,法警朝他的心臟開了一槍,法醫在六時五十二分確認他已死亡。
台北看守所表示,林金德生前未捐贈器官,伏法後遺體由家屬領回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