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姓男子在劉姓妻子日記發現「已給他了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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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控告妻子與洪姓男網友妨害家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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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檢警調出劉洪LINE的對話「那你記得我們做過幾次嗎?」「你有記喔,
清境農場
,幹嘛記這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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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無聊!」但檢方認為只能認定兩人曖昧,
下酒菜
,不能證明有姦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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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處分不起訴。
基隆檢警調查,林男與劉女結婚六年,劉女去年九月間在網路上認識洪男,林男發現妻子去年十月十三日在日記寫下「已給他了」,認為妻子與洪男有姦情,氣得離婚,並控告兩人妨害家庭。
開庭時,林男請求檢警調查劉與洪在LINE的對話通聯,檢警發現,劉女離婚後,今年一年曾用LINE與洪交談提到「那你記得我們做過幾次嗎?」「你有記喔,幹嘛記這個,無聊!」「我的肚子怎麼辦?」字句。此外,劉女與密友用LINE時也提及「我們都在車上,連旅館的錢都省下來了。」
林男認為,兩人對話如此限制級,加上先前日記發現的字句,劉女與洪男有姦情。劉與洪接受檢警偵訊時,承認有約會見面,一起出遊或吃飯,但從沒有發生過性行為,劉女也否認懷孕,並提出婦產科診斷證明書。
檢察官認為劉女和洪男在LINE上的對話,只能代表兩人之間有曖昧情感,沒有其他的證據可證明兩人有性行為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