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姓女子免費讓情同姊妹的劉姓女同學住在租屋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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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發現珍藏的勞力士等名表不翼而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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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懷疑劉女偷表且偷噴她名牌香水五西西及偷抹保養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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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憤而控告劉女竊盜。
劉女供稱香水平常放在張女梳妝台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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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只是拿來「借噴一下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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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並非偷噴;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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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偷噴香水的行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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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等於是未經車主同意盜用油箱汽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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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行為構成竊盜而起訴劉女;偷竊名表部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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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因為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劉女是韓國華僑,與張女是大學同學、情如姊妹,張女畢業後工作順遂,年薪超過百萬元,在台北市敦化南路租高級公寓居住;劉女際遇大不同,只找到翻譯工作,收入微薄,張女顧及昔日同窗情誼,讓劉女住進家中,不須分攤房租。
據調查,今年三月間,張女發現放在衣櫥的勞力士、卡地亞名表陸續被偷,價值約四十萬元,報警請鑑識人員到採證,警方發現門鎖未遭破壞,屋內也無可疑指紋或鞋印,研判家有內鬼。
張女認為劉女就是內鬼,控告劉女涉嫌竊盜,並加告劉女在去年九到十月間,趁她不在家時,偷噴她的香水及偷抹保養品。
張女指控,劉女偷噴她的SISLEY香水五西西、偷抹歐蒂寇等兩款保養品各十西西;劉女說,室友間共用盥洗或保養用品稀鬆平常,怎麼會是偷竊,反指責張女太小氣、愛計較。
張女說,她信任劉女,房門從來不上鎖,沒想到劉女恩將仇報,堅持告到底;檢方認為,香水及保養品屬於私人物品,就像有人拿油管偷吸汽油的意思一樣,都構成竊盜罪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