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國小女 狼父判8年

苗栗1名男子酒後性侵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女兒,牛樟芝原料,女童一直隱忍到升上國中,納豆菌,因情緒低落接受輔導時才不小心透露。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男子8年有期徒刑。判決書指出,打卡鐘,男子於民國99年6月間,感應讀卡機,趁深夜與1對就讀國小兒、女及同居女友一同就寢機會,牛樟芝子實體,趁機撫摸小六女兒的胸部,過敏體質,女童驚醒,零件箱,便翻身背對父親,但男子仍強行把女童身體扳回平躺姿勢,進而性侵得逞。女童升上國中後,因手機被父親沒收並起爭執而心情低落,接受學校輔導時,向老師陳述她對父親說過「不要忘記你當年對我做的事情」,讓老師察覺有異,追問原因後事件才爆發。
男子辯稱因女兒結交男友,父女間起爭執,加上沒收女兒手機才遭挾怨報復,但經測謊鑑定均呈不實反應,且法官傳喚男子同居女友作證,女子對於法官問話,不是沉默不語就是證詞反覆;法院最後採信女童證詞。

法官審酌被告身為被害人父親,嚴重損及女童對家庭的安全感及對幸福人生的期待,身心發展長期受影響,因此,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,判處男子8年有期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1010118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, , , , , 。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。

回應已關閉。



台中網頁設計
網站排名如何操作
網路代銷公司
關鍵字優化
社群行銷達人
主機代管
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
台中行銷達人
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
台中網路公司
排名優化
客製化網頁
關鍵字如何操作
關鍵字廣告
網路行銷顧問
專業社群行銷
關鍵字達人
專業網頁設計
系統建置
產品代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