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性婚不符民法 法官擬聲請釋憲

同性可否結婚,

台中搬家公司推薦

,引發爭議,

黏膜潰瘍

,不過,

白木耳好處

,目前我國民法972條規定,

網頁設計

,婚約是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,

保險絲座

,因吳伊婷與吳芷儀2人結婚之後變性為均為女性,

燒燙傷

,不符法律規定,

乳膠床墊

,才被撤銷資格;此外,

鋼板防鏽

,目前已有台北高等法院法官審理類似案件時,

特殊傷口癒合

,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中。
法界人士說,民法親屬編有關結婚的條件及定義,除性別外,還對當事人年齡、親等有加以限制,但是在實務解釋上,結婚本來就是以「男為夫、女為妻」為準,吳伊婷與吳芷儀的狀況則更為特殊,他們先後變性,不符合夫妻在民法法律上的定義。
法界人士說,如果現行法令允許同性之間可以結婚,就不會有同性戀者去行政法院打行政訴訟的爭取權益案例,所以,男與女結婚是必然的事,不必多加解釋。不久前,同志伴侶陳敬學、高治瑋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遭拒,打官司爭權益;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訂宣判,但合議庭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,將全案裁定停止訴訟。,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, , , , , , , 。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。

回應已關閉。



網站租用
社群行銷達人
網站優化
排名優化
台中網路公司
SEO達人
漸進式排名
台中關鍵字優化
台中網頁設計
行銷達人
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
客戶管理系統建置
台中行銷達人
FB粉絲團經營
網路行銷
關鍵字優化
網域申請
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
系統建置
關鍵字達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