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王又曾條款」三讀 股東掏空公司要清償
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修正案,

寵物美容課程

,股份有限公司虧損,

泵浦公司

,股東除需繳清自己股份的金額,

離婚手續

,若有濫用公司法人地位來掏空公司,

Taping machine

,導致公司難以償債,

防盜系統

,股東應負清償責任。
提案修法的台聯立委許忠信指出,

雷射

,這項修法被稱為「王又曾條款」,

平鎮抽水肥

,力霸總裁王又曾透過中華商銀掏空力霸資產,

臍帶印章

,最後潛逃美國,

螺絲行

,讓債權人求償無門,這次修法「就是要預防王又曾這種人」。
許忠信表示,現行公司法中,一個人沒有資本,就可成立公司,導致許多人成立空殼公司掏空銀行,債權人卻只能以刑事詐欺、背信罪加以追究。
現在修法加入英美公司法制的「揭開公司面紗制度」,授權法院裁量,揪出濫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股東。,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, , , , , , , 。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。

回應已關閉。



粉絲團經營
行銷達人
SEO優化
購物網站租用
網站優化
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
漸進式排名
排名系統
FB粉絲團經營
客製化網站
主機代管
網路行銷達人
社群行銷達人
虛擬主機租賃
台中行銷達人
客製化網頁
網站排名如何操作
網路代銷
台中關鍵字優化
網路行銷顧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