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婚男騙未婚女上床 侵貞操權判賠15萬

大陸上海發生首例侵犯貞操權的訴訟案。陳姓女子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李姓男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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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李男之後追求她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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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兩人發生多次性關係。不料李男竟已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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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陳女控告李男侵犯其貞操權。上海浦東新區法院16日作出一審判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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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李男應向陳女書面道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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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並賠償陳女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15萬元)。
2009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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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時年30歲的陳姓女子通過交友網站認識了李姓男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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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之後有幾年僅是維持普通朋友關係。2013年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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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兩人開始頻繁約會。李男以各種方式熱烈追求陳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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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致使陳女認為李男處於單身狀態,雙方多次發生性關係。
2013年12月,兩人關係開始疏遠,李男想要中止這段關係。後來陳女撞見李男與妻子從斯里蘭卡度假歸來,李男妻子告訴她,他們早在2013年1月就已結婚,此時陳女才發現真相。今年3月,陳女以李男採取欺騙手段侵犯其貞操權和健康權為由,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訴訟。
陳女控訴,自己對待感情非常謹慎,很認真地付出了感情。且在交往中,李男一直謊稱自己未婚,熱烈追求,並採取各種方式騙取自己的感情,直到已婚事實被揭穿。陳女認為李男侵犯自身貞操權與健康權,要求判令李男書面道歉,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人民幣,及婦科醫療費1540.60人民幣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所謂貞操是指男女性純潔的良好品行,代表不可侵犯性。貞操權作為一種獨立的性自由、性安全、性純潔為特定內容的人格權,應當由法律予以保護。李男隱瞞了已婚的事實,並以結婚為目的與陳女交往,誘使陳女與其發生性關係,顯然已侵犯她的貞操權,故判李男應向陳女書面道歉。然而,陳女主張的50萬人民幣撫慰金金額過高,法院酌判為3萬人民幣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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